造成损失是不是属于违约责任的一部分了?对方跟我签了约之后,没有按照我们当时约定的位置把货发过来,以至于我们没办法把货发到下家。造成了两百万的损失,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吗?

甘肃 - 兰州 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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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务团

地区:甘肃 - 兰州

造成损失它是违约责任中常用的方式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赔偿损失应当遵循完全赔偿的原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不仅要包括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的现实的损失,即守约方现实的财产减少、丧失和费用的支出,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可得利益的损失,虽然不是现实的财产损失,但它是合同如约履行后当事人本来可以获得的财产利益。

2021-04-10 13:3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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