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借贷利息这方面是怎么说的?因为我急需一笔钱来周转,所以向别人借了。而且和对方还签了和合同。晚还了他一个月,现在他要多收一些利息,而且超过银行的四倍。这种情况合法吗?

新疆 - 哈密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长寿区诉讼咨询

地区:新疆 - 哈密

一、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出借人有权让借款人按约支付利息;约定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当事人依据合同诉请法院保护这个区间利息,法院不予保护,但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后又请求返还,法院亦将驳回诉请;年利率在36%以上的,约定无效,如果当事人自愿给付,也可以请求返还。因此即便被高利贷起诉,合法的本金部分也应该归还;但是高息部分,法院不会支持支付。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1-04-09 17:58:34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哈密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