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呢?离婚的时候双方已经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对方一个人承担,不知道离婚的时候是否是认定为对方个人的债务呢?哪些情况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

江苏 - 南京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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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维权顾问

地区:江苏 - 南京

不是,原则上,在婚姻存续期间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法律规定,只要未离婚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时,男女双方约定的债务承担方式,只对夫妻双方内部有效,对外是无效的。  1、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  2、债权人请求时,原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  一方偿还后,双方可以按内部约定,再承担不同的比例。但这个比例对外是无效的。  实践中,针对这种情况,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把原夫妻双方都列为被告!他们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一方能证明,该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举证不能的,即使离婚了,仍然有偿还的义务。

2021-04-07 19:3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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