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办理手续有哪些?辩护人是否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甲通过以房抵债方式取得的房屋,并未实际支付购房款。因以物抵债属于原来金钱之债的履行方法,当事人请求相对方履行该以房抵债协议和交付房屋,债务人家属能不能反对?

广东 - 清远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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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办理,从办案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三日内审查确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1-04-07 17:4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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