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当予以什么样的处罚呢?我朋友是一家生产单位的安全主管,前两天他们单位发生了安全事故有人受伤,他现在已经被撤职了。

贵州 - 安顺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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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职工: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1-04-07 11:0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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