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把儿子带大就但是没有想到他居然会动手打我,而且脾气非常的暴躁,对于这种行为,我是不是可以追究他虐待家庭成员的责任的呢?

贵州 - 遵义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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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正义守护者

地区:贵州 - 遵义

答: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与此相适应,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对于虐待案件,除了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结果以外,告诉的才处理,这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案件不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和人民检察院起诉,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所以,如果你认为你儿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涉嫌犯罪,你可以自己的名义向行为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该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21-03-31 10:41: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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