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财物有哪些规定?朋友在广东那边打工,从工厂离职之后没有经济来源,就打起了盗窃的注意,入户盗窃被发现了,这种情况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湖北 - 黄冈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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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剖析法律助手

地区:湖北 - 黄冈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2021-03-31 09:1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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