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对于财产是有一个协议规定各自所有的,这个协议是不是有效的呢?当时那个协议只有签名,没有手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离婚之后我们买了新的房子。由于丈夫他是之前结过一次婚了,他跟他前妻也有一些财产。这些财产应该怎么样理清楚呢?

甘肃 - 陇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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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 陇南

1、婚前协议,有签名,没按手印,为有效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你所说的协议内容“男方婚前的所有债务为他个人债务,但是假如两个人婚后不和导致分开,债务的金额应全数计入婚后共同财产”无法理解清楚其含义,请将其中的意思给予明确,并且说明订立该条款的目的,因此你的第二个问题“我能不能把他所有的个人债务(包含未还部分)作为共同财产来作分割吗?”现在无法作答;3、B楼的产权我认为你无权主张,首付款的支付你与丈夫及其前妻存在的是债务关系,而非共同出资购买,首付款应作为你丈夫与其前妻的出资购房行为,在离婚时你丈夫与前妻对于该楼已经明确约定了所有权的归属,其中一半应视为你丈夫的婚前财产,且在婚后你们未曾以夫妻共同财产对B楼进行出资,所以虽然按揭手续是在你们婚后办理,但这不能成为该楼属于你与丈夫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效依据,所以此楼你无权主张;4、你婚前借给他的购买B楼部分首付款可以作为借款要回;5、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引产,由于你存在过错,如果要求对方支付费用应该不会得到支持。经对方同意的,作为丈夫对你有扶养的义务,应当承担你引产的部分费用。

2021-03-31 00:0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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