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欠了我一笔钱,没有按时还钱给我,我有他之前给我写的一张欠条,我是不是可以通过欠条向债务人进行追债的?利息应该按照什么比例缴纳的?

山东 - 日照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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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法务

地区:山东 - 日照

债权人可以通过欠条追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 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2021-03-26 18:4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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