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的时候,前同事突然打电话来找我借钱,说是给他父亲治病用的,并承诺一年之后就还给我,可是现在已经过去很久了,他却却迟迟不肯还,后来我就起诉了他,然后找我朋友当证人,证人坐在原告席上是不合法的吗?

江苏 - 扬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抚顺诉讼咨询

地区:江苏 - 扬州

证人坐在原告席上是不合法的,更不应该代替原告行使权利。民事诉讼庭审,原告是就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证人是就案件某一个事实进行客观陈述的知情人。这两个主体是完全不一样的。法官让证人或者同意证人行使原告的权利是非常错误的,而且与法不符,应予纠正。

2021-03-25 16:47:5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扬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