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检察院不予批捕的话,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

江西 - 新余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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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务

地区:江西 - 新余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2021-03-24 23:2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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