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按时还钱给别人,所以债权人去人民法院起诉了而且申请强制执行了,我因此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应该会在什么时间内消除的呢?

湖北 - 武汉 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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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答疑法务

地区:湖北 - 武汉

被执行人失信信息一般在执行完毕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消除,特殊情况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一、第九条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二、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2021-03-24 21:2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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