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他涉嫌一个刑事案件,被法院判了缓刑,现在正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人想让他做代理人出庭帮忙辩护,在缓刑考验期内可不可以出庭担任代理人呢?

黑龙江 - 佳木斯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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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内不可以担任代理人出庭。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参照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2021-03-24 17:2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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