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烧山造成较小危害,治安处罚法如何适用

贵州 - 黔西南 治安管理
1位律师回复

黔西南法务团

地区:贵州 - 黔西南

  《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弄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2021-03-15 08:03:4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黔西南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徐州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