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叔叔在一家单位上班,由于在工作期间旧病复发,导致抢救无效死亡。这场事故属不属于工伤,单位需不需要按照工伤赔偿来赔偿?

广东 - 东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车祸维权咨询

地区:广东 - 东莞

按《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21-03-06 20:20:23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