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一名同事昨天晚上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饭,喝了酒之后步行回家,结果现在走人行横道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伤了,对方存在闯红灯负事故全责,但是行人存在喝酒行为,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甘肃 - 张掖 交通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城口县答疑法务

地区:甘肃 - 张掖

行人喝酒被撞没有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交通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1-03-06 11:20:4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张掖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徐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