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在上班的途中被对方闯红绿灯的车辆给撞了,现在由于他的过失,我在医院里接受治疗。我想知道关于第3车辆肇事认定的工伤,是否可以得到人身损害与工伤的双重赔偿呢?

内蒙古 - 巴彦淖尔盟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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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为第三人车辆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人身损害工伤补偿兼得。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因为本单位之外的第三方车辆肇事的,是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基础上,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1-03-06 10:50: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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