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进城务工人员,现在打算在城市里找份稳定的工作,并且长期定居生活,如果选择租赁房屋。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最长可以约定的租赁期限是多长时间?

广东 - 珠海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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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珠海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1.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3.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4.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5.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2021-03-03 17:3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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