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协议是否必须交印花税

山东 - 济宁 工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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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法务团

地区:山东 - 济宁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答:银行承兑议是指承兑申请人(即承兑汇票出票人)与承兑银行签订协议,协议一般约定承兑申请人必须先向承兑银行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提供担保,在汇票到期后,银行无条件向持票人凭票付款。若在汇票到期后,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存票款,银行需先垫付款给持票人,再按规定将垫付款从垫付之日起即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根据以上特征来看,银行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实施法》规定的应税凭证,签订时不用缴纳印花税。但若发生了银行垫付票款的情形,则承兑协议已转换为银行与承兑申请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即从垫付之日起,银行将相当于垫付款金额的资金贷与承兑申请人,对此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

2021-03-01 04:5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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