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个白酒供应商有合作,签订有合作协议,今年他向我提供了一批白酒,我也向对方支付了货款,结果发现这批白酒质量有问题,能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内蒙古 - 包头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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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法律顾问

地区:内蒙古 - 包头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在销售金额或者查处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时候,可能涉嫌构成犯罪。如果达不到刑法设定的数额标准,则不构成本罪。对于经济犯罪而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定的数额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查处额在15万元以上的行为。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体现为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查处额在15万元以上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是从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属于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是否具有牟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021-03-01 04:1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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