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老板跟我说,怕我把公司的东西给弄坏了,所以就找我要了两千块钱的押金,现在我要辞职却不愿意还钱,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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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控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参考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021-02-23 11:3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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