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云南 - 大理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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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法务团

地区:云南 - 大理

公司法

第一百条 【年会和临时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实,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制作格式是千篇一律的,不过,股东的股权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注销的,如果本人想要退出股东身份,可以转让本人股权,股权转让以后,受让方会成为公司新股东,股权不存在注销的说法。


2021-02-22 18:1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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