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的情况可以让致害人追偿呢?自己的车辆在路上发生了车祸,有亲戚受伤送去医院治疗的,现在认定对方责任的,赔偿谁来支付呢?

黑龙江 - 佳木斯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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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务团

地区:黑龙江 - 佳木斯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1-02-22 14:0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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