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和嫂子现在由于感情不和闹离婚,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离婚后孩子随嫂子一起共同生活,按照有关规定,哥哥需要支付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应该如何计算和确定?

甘肃 - 兰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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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务

地区:甘肃 - 兰州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2021-02-22 13:2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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