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签订租赁合同的那个房东不,是一房东他是二房东,导致现在我弄坏了一个东西,他要我给他赔偿,当时租赁合同上面是没有说明这个情况的,那么应该由谁来承担违约责任呢?

山东 - 烟台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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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法务

地区:山东 - 烟台

因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2021-02-18 16:4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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