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因为我开的店铺的名字跟其店铺的名字一样,觉得是我影响到对方的店铺的生意了,于是就故意的找人到我的店里面弄坏椅子,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山东 - 泰安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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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泰安

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时,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的目的,这也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2.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是毁灭和损坏。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毁坏公私财物,而且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则应以放火罪爆炸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同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如果情节轻微或者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毁灭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动机和手段特别恶劣的等。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

2021-02-11 16:3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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