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在抢劫的时候把一个人打伤了,现在受害人还在住院,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他想获得赔偿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相关部门有哪些明确的司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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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盗窃罪属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所以,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中追赃、退赃,则是应该的、正常的。还有,犯罪分子、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2021-02-11 11:5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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