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诊疗的过程当中,如果由于医生没有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导致患者遭受损害,像这种情况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呢?

青海 - 黄南 医疗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甄选法律顾问

地区:青海 - 黄南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2021-02-10 10:17:1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黄南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徐州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