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昨天晚上跟他的朋友在大排档里面吃东西,不知道怎么了,就跟另外一伙人发生了矛盾两个人都打了起来,目前是在拘留的状态。要是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话,他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江苏 - 南京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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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维权法务

地区:江苏 - 南京

1.法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2.解释此违法行为不要求造成后果,只要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即符合立案标准

2021-02-07 10:23: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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