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在去年的时候给他的姐姐借了三万块钱,但是他的姐姐一直都没有还上,现在我的老公有了外遇之后,我想跟他离婚,但是一般哪些属于我们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需要一起偿还?

青海 - 海西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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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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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为其亲戚借的债如果不是用于家庭需要的,一般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以下情形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后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6、双方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7、其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1-02-06 06: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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