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和wife由于感情不和闹离婚,夫妻双方现在共同生育的子女未满两周岁,但是双方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应该判决与谁一起共同居住生活?

吉林 - 吉林市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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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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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如果有孩子,对于2周岁以内哺乳期的婴儿,原则上应该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女方身体不健康,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的严重疾病,女方就不能抚养孩子。可以根据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现状,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整体衡量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成长。建议把两个人的现状进行对比,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诉讼中要让法官知道对方能提供孩子健康成长条件。

2021-02-04 18:08: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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