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为盗窃罪被捕,办理取保候审后,那么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的决定,执行机关会怎么进行处理?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还需不需要办理解除手续?

山东 - 枣庄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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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维权法务

地区:山东 - 枣庄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2021-01-31 15:2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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