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权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甘肃 - 酒泉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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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法务团

地区:甘肃 - 酒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公司对第三人所享有的一种法定权利,如果情况属实,原则上第三人应当及时把钱还给保险公司,可是第三人拒绝赔偿的情况下,若打官司处理,法院审理的时间最低是6个月。


2021-01-23 18:5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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