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当时去世的时候写了一个遗嘱,因为他和他老婆是二婚,在年纪45岁的时候才把这个小孩生下来,现在他立遗嘱说把所有的财产都归他的儿子,但是要求他儿子必须要把他的女儿抚养到18周岁,这种情况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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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附义务的遗嘱,是指遗嘱中明确指定或者受遗赠人必须履行一定义务的遗嘱。  对于遗嘱是否附义务,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典没有对此作具体的规定,但结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得出,遗嘱中所附的条件或义务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能违反善良风俗,且所附的负担应有实质意义,否则将视负担不存在或者无效。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2021-01-15 17:4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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