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以前我和老公去看了一套商品房,觉得位置和房型都不错,于是就交纳了2万块钱的定金,但是后来核实到对方还没有取得预售证,就开始卖房子了,这种做法是否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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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就签订了预售合同,应该认定无效。但是如果在购房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则该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21-01-11 06:3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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