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在我这里买了一辆车子,当时我们两个合同都签了,结果现在他又告诉我不要了,要解除合同。可不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我违约金?

浙江 - 温州 交通事故赔偿
1位律师回复

智能普法小助手

地区:浙江 - 温州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你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没有超过贷款金额的30%,也就是15万,那么你有违约行为时应当如约支付,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了15万,那么超过的部分你无需支付,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约定违法无效。

2021-01-09 11:44:3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温州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徐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