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是抵押贷款的方式,在这边支付购房款的,那么现在对于房屋买卖又产生纠纷的话,该如何去进行协商呢?办理登记的标准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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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辩护先锋

地区:云南 - 普洱

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卖房方将已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21-01-04 21:29: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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