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成立了好多年了,最近因为其中一个股东要把受伤的股权给转出去,那哎什么情况下我们股东可以执行投票反对其行为,让公司按照规定将股份合理的收购?

甘肃 - 甘南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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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01-03 13:4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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