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现在也有几岁了,我们夫妻双方呢都是比较舍不得孩子的,但是也不可能就因为孩子而就此将就继续生活下去,现在想离婚。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一般是怎么分配?

黑龙江 - 鹤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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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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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同时在次产分割上,也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成长,合理分配。

2020-12-28 09:0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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