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由谁写

黑龙江 - 大兴安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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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由订立遗嘱的主体自己书写,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

(1)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

(2)必须是亲自签名,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3)必须注明年月日。

其他遗嘱如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及打印遗嘱等,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不相同。立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2020-12-27 12:2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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