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家就只有一个独生女儿,嫁到外地去以后就再也没有管过他们,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吗?

甘肃 - 酒泉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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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 酒泉

可以告女婿不尽赡养义务吗?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而不包括女婿、儿媳,即法律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负有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虽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义务不是赡养义务。

2020-12-24 13:4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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