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利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在外面打工的,在家里有建造一套房子的,现在我们离婚了,财产方面的问题如何去处理呢?遗产按照哪些的情况去继承呢?

黑龙江 - 七台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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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属于对方所有的那部分是无效的。   公民个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个人的财产,包括个人婚前财产及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中属于其本人的部分。  遗嘱可以部分无效,遗嘱无效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继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020-12-23 22:19: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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