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手里有一笔资金,经常向别人放高利贷,情节严重的放高利贷行为,金额巨大,采取暴力手段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山东 - 烟台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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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烟台

个人或者非金融机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非银行借贷资金,通过约定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以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利率多次放贷给他人的行为,高利贷的放贷者则是以牟取暴利为其唯一的目的,放贷者把放贷当做一种商业行为,利息奇高。规模较大,通常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多次发放贷款。因此,情节严重的放高利贷行为,如金额巨大、采取暴力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即构成非法经营罪

2020-12-22 02:4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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