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到外地打工的时候,去找他的几个朋友借了一笔钱。但是一直都瞒着我,现在我跟他两个已经准备要离婚了。他欠下来的钱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黑龙江 - 绥化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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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团队

地区:黑龙江 - 绥化

如果该债务属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那么就不是双方离婚就可以避免的。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协议,只能作为法院参考的证据,但是不能作为的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0-12-17 07:2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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