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已达成赔偿协议, 可以提出撤销谅解书么

山东 - 临沂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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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法务团

地区:山东 - 临沂

原则上不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话,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发生重大事故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020-12-13 14:2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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