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夫妻同意吗

黑龙江 - 大兴安岭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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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 大兴安岭

你好,宅基地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种福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是有严格的转让限制条件的,并不是夫妻双方同意就行,如果不能满足以下条件,转让合同就是自始无效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三、农村宅基地转让的除外条件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和住房一起转让。2.下列转让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020-12-10 18:0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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