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他找我借钱我不愿意,他就经常打我的电话骚扰我,而且宣传关于我的谣言,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律上有什么相关规定的?

广东 - 肇庆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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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肇庆

属于电话骚扰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停止损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同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即可向法院提起诉;  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当公民的健康权受到侵犯时,既可以要求致害人就医疗费等费用进行赔偿,也可以要求致害人给予精神上的抚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健康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8条第2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0-12-07 08:1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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