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在外地打工期间认识一名当地男子,两人感情相投相识不久后就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谁知现在孩子年龄还小,该男子却感情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如果离婚后表妹带孩子,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山东 - 泰安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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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谈判法务

地区:山东 - 泰安

夫妻双方离婚抚养孩子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1、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情形:一是无经济能力支付,二是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  2、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应至18岁的儿童。 未满十八岁的年龄超过16岁,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赡养费

2020-12-01 07:1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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