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下班的时候我骑电动车回家,路上被一辆汽车给撞了,交警已经到达现场,这个事故应该是汽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我这种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吗?

山东 - 淄博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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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答疑法务

地区:山东 - 淄博

1、劳动者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0-11-27 18:3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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