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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答疑法务
地区:湖北 - 宜昌
盗窃路面井盖行为一般属于违法行为,按盗窃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盗窃路面井盖的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通常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治安拘留的时间通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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